上海政法学院招生就业办主任张军做客新浪
新浪教育[微博]讯 2013年高考[微博]即将拉开序幕,高校招生有哪些新政策?2013各高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有何变化?为帮助考生了解最新资讯,新浪高考频道特别邀请上海政法学院招生就业办主任张军做客新浪,在线解读2013年报考上海政法学院各类政策并解答考生疑问。访谈结束,以下为访谈实录。
主持人:各位新浪网友大家好,目前您所关注的是新浪2013年高招访谈。
随着2013年高考的结束,很多省市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即将开始,也迎来了我们新浪网特别忙碌的时刻。此前的节目当中我们都会邀请到各招办的负责人做客新浪直播间,和我们分享一下2013年各大院校在招生政策上有没有一些改变。同样我们今天很荣幸有请到了上海政法学院的招生就业办主任张军,张主任您好。
张军: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首先请您介绍一下上海政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和办学特色。
张军:上海政法学院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办),以招收本科生为主,同时招收硕士研究生和高职生。我校始建于1984年,隶属上海市委政法委,由市司法局直接管理,并与市教委共建。学校前身是上海法律专科学校、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和上海大学法学院。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院校。
上海政法学院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依托政法系统的行业优势,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道路,秉承“一切为了学生”的办学理念,充分发展学生个性,拓宽学术创新空间,提供自由选择学习机会,努力培养基础扎实、具有社会责任感、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已经形成以法学为主干,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语言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学校坚持科学发展,“贴近实际,注重应用”的办学特色鲜明,具有多学科、多层次的办学能力,努力创建有特色、高水平、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文科大学。
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本科和高职学生规模近万名。学校现设法律学院、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社会管理学院、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高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以及研究生部、体育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培训部等教学部门。现有法学、监狱学、经济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产权、应用心理学、审计学等28个本科专业及方向;司法助理、法律事务、国际商务、社区管理与服务、公共事务管理、文秘、商务英语等7个高职专业。同时,现有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和刑法学3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另外,学校有法学、行政管理和监狱学等3个专升本专业。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经批准,自2009年起,学校监狱学专业试行“专升本”招生与上海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录并轨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俗称“两考并一考”或“招生与招警相结合”项目)。
学校设有上海司法研究所、应用社会科学研究院、东方法治文化研究中心、城市安全研究中心等20余个研究机构,出版《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校报为《上海政法学院报》。上海市社会心理学会、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预防犯罪专业委员会等学术团体挂靠我校。学校重视开展对外交流与校际合作,先后与美国、法国、日本、印度、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交流关系。
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国家旅游度假区佘山脚下,占地面积1078.6亩,现有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生机勃勃。学校教学设施先进、齐全,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建立了国家机关(含政法部门)、企事业单位180多家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了计算机中心、语音室、法律诊所、模拟法庭、监狱仿真实训实验室、刑侦实验室、国际经济争端解决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室、国际贸易综合实验室、社会工作实验室、国际政治综合实验室、新闻采编实验室、电视演播中心、速录实训室等30多个基础和专业实验实训室。
学校自1999年至今一直被评为“上海花园单位”,蝉联11—15届“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2009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获得“全国文明单位”殊荣。
主持人:请您介绍一下上海政法学院的重点学科以及优势专业有哪些?
张军:随着学校的加快发展,内涵建设力度的加大,特别是,2012年,上海市教委批准我校法学学科列为上海市一流学科重点建设计划,成为上海高校中拥有法学一流学科的五所高校之一;市教委又批准我校为“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成为上海高校中同时拥有“双卓越基地”的五所高校之一。同时,学校还被批准为上海市“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的两所高校之一。因此,法学是我们学校的主干学科,也是我校的优势学科;监狱学、社会工作两个本科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和工商管理为上海市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是市教委重点学科,行政法学和犯罪社会学是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学科。法学(刑事司法方向)、监狱学、社会工作、法学、国际政治等专业及专业方向是市教委批准建设的本科教育高地。
主持人:据了解咱们学校是政法行业特色优势明显的一所学校,那么张老师请您介绍一下,学校的师资力量如何呢?
张军:学校师资力量雄厚、队伍结构合理,现有教职工600余人,专任教师4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40%,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教师超过教师总数的84%,有不少教师具有海外留学[微博]、国外高校访问学者的国际化教育背景,也有不少是教师兼律师的“双师型”老师。学校有8名教师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50名教师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为充分依托国内外、特别是上海的优秀人才优势,学校还聘请了国内法学界、经济界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 100余人为客座、兼职教授。
主持人:人才培养工作始终是高等学校的永恒主题,在这方面学校有哪些大的教学改革和特色呢?
张军: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教学突出“以学生为本”,“以能力培养为主”,“以社会需求为出发点”的教育理念,以实践教学为特色,实施完全学分制、全面选课制、“2+1”三学期制和导师制的教学管理模式。
学校依托行业优势,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产学合作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力争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学校与司法部及上海市司法局合作,创建“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学校与各实务部门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进行教育教学,联合编写特色教材,创设“教官制”、“顶岗实习制”、“引进法庭制”、“引智入校参与课程教学制”等教学方式方法。学校建立了189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并实行学校与实践部门双指导的方式,全面提升学生的职业竞争力。同时,学校建设了39个实验实训室,着力培养学生对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
学分制、选课制的实施可以使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学生以教学计划为依据,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意愿和社会需求自主选择课程、任课教师和上课时间等;学生可多修、缓修、免修有关课程,即根据自己的情况和需要自主安排学习进程,提早毕业或延缓毕业。学校建立了弹性化课程体系,着重通识教育、注重学科交叉、重视课程更新,除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外,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系列讲座课程、专题课程、研究型课程。
学校实施导师制。本科生导师的职责是指导学生如何在专业学习与未来事业上取得成就。导师从新生入学开始,定期举行面向全体学生的集中咨询,指导学生选课并帮助制定学生自己的教学计划,帮助他们确定成才之路。此外,导师根据各自特点,通过双向选择与学生确立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并根据所指导学生个人特长,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在具体指导对象中,可选择优秀学生参加导师的有关科研工作,因材施教,培养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学生。
学校还为学生提供副(辅)修学位。学生按规定修满副(辅)修学位专业课程的学分即可获得副(辅)修专业学位证书。
学校构建了四位一体的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形成了有效的教学质量自我约束与监控机制,为培养具有扎实基础知识和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人才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主持人:考生很关心学校的就业情况如何?还有毕业后升学的情况怎样?
张军:我们学校一直是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把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作为一项关系学校生存发展的大事来抓,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大学生就业政策,采取“全面、全程、全员抓就业”的工作方针,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考核、激励措施,使毕业生就业工作始终保持着较高的水平和质量。2011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96.76%,2012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97.54%,均高于上海市高校总体就业率。主要就业流向有:政府机关(公安、法院、检察、司法行政系统、海关、边检等)、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大中型国有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金融机构、升学(考研[微博]、留学[微博]、专升本)、出国、自主创业等。另外,上海政法学院与其他学校相比,其特别之处在于,学校有着浓厚的考研、公务员[微博]、事业单位、司法考试的报考氛围,同学们在校园内能够深深地感受到这一点。
本科毕业以后,可以继续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我校现有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等三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目前正在积极申报其他学科的硕士点。高职毕业以后,我校面向高职毕业生有“专升本”招生项目。目前有法学、行政管理和监狱学等3个专升本专业,近年来招生计划每年约300名。特别是,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经批准,自2009年起,学校探索监狱学专业 “专升本”招生与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录并轨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俗称“两考并一考”或“招生与招警相结合”项目),至今已连续四年,受到社会、考生和用人单位的欢迎。
主持人:同学们比较关注的是,想考上我们学校,需要多少分呢?
张军:每年的录取分数跟很多因素有关,目前不好估计,大家可以参考往年的录取分数来衡量。投档前无法预测分数线,建议参考近三年我校录取分数线综合考虑,往年录取分数线可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主持人:今年学校招生方面有那些新的变化?包括学校有没有制定新的招生政策、增加了哪些新的专业?对每个省名额分配有没有什么大的波动?
张军:随着学校的加快发展,内涵建设力度的加大,我校取得了一系列改革发展的成效,今年我校招生工作也相应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有以下6大新的变化。
1、2013年我校法学专业在安徽、江西、贵州等省市首次被批准列入一本批次招生,实现了我校招生一本批次专业的“零的突破”。
2、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我校从2013年开始大力开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工作,新增了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和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该两个试点班面向上海(属于二本批次)和安徽、江西、贵州等省市(属于本科一本批次)进行招生,积极探索培养对接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以及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外向型卓越法律人才。
为了鼓励支持上海市和安徽、江西、贵州、云南、福建等五省一市优秀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和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我校制定了报考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或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的录取政策:如果考生第一志愿填报了其中一个试点班而未被录取,录取时,我校以其第二志愿作为第一志愿,第三志愿作为第二志愿(其余顺序志愿以此类推)进行专业录取;如果考生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填报了以上两个试点班而均未被录取,录取时,我校以其第三志愿作为第一志愿,第四志愿作为第二志愿(其余顺序志愿以此类推)进行专业录取。这是学校今年高考[微博]招生录取的特殊政策,这两个人才培养试点班类似于“提前批”,旨在吸引优秀考生报考,给考生增加志愿填报的选择权,如果第一志愿填报试点班不被录取,对考生后续的志愿录取也没有影响。
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和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在培养过程中采用竞争淘汰机制,即修读的学分和成绩绩点未达到规定要求者将被淘汰。第一学年结束后将淘汰10%,第二、第三学年分别为5%。被淘汰的学生可自愿选择进入法学任一专业方向继续修读,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同时建立面向全校法学专业学生的中期选拔机制,即全校法学专业学生在大一春季学期末和大二春季学期末,根据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表现申请进入试点班,学校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组织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编入试点班学习。
3、2013年我校新增了知识产权、应用心理学、审计学三个本科专业和一个新闻学专业(电视纪录片方向)招生。因此,今年共有28个本科专业及方向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7个高职专业面向全国11个省市招生。
4、除继续保持历年来我校英语专业考生英语口试成绩要求B级以上(含B级)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考生外语口试成绩要求C级以上(含C级)的要求以外,2013年对我校两个试点班和另外两个“国字头”专业的招生提出了外语口试成绩的要求,即:报考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国际政治专业考生外语口试成绩要求C级以上(含C级)。(若该地区外语口试测试只有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则报考以上专业考生外语口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等级)。具体情况以各省市公布的招生方案所列内容为准。
5、我校法学专业(刑事司法方向)在上海市招生属于提前批录取专业,有男女生比例2:1以及身体条件的特殊专业要求,但是,为了吸引本市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该专业方向,与往年不同,身体条件的报考要求在录取过程中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为准,不再另行安排单独的体检、面试。
6、为了调整我校的在校生不同学历层次的结构,今年,本科招生计划由2012年的1800人增至2100人,继续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高职招生计划由2012年的560名减少为380名,高职由面向全国16个省市调整为面向11个省市招生,因此,外省市招生计划和学历层次均有变化。